婚姻,感情是根,经济是阳光雨露与肥料

发表于 昨天 21:08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婚姻,感情是根,经济是阳光雨露与肥料

困扰着千千万万人的婚姻家庭问题,我最近似乎理出点头绪来。
    所有一切的幸福家庭,必须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
如果没有以感情为基础,两情相悦。互相爱慕,互相欣赏。其他一切条件再好。那都是瞎扯淡。
你可以欣赏对方的美貌,也可以欣赏对方的才华,还可以欣赏对方的人品,更可以欣赏对方的能力,
最好,对方集相貌。才华。能力,人品与一身。
这样的人哪里去找?
如果你是一个这样的人,必然又与你匹配的另一半,在某个角落等你相遇。
能不能遇到,要看你的造化。
要不怎么说,造化弄人呢。
奉劝即将谈婚论嫁或者已经陷入爱河的倩男靓女,不可仅凭感情就谈婚论嫁,也不可没有感情。仅凭硬件条件就以身相许。
真的,婚姻,不是合伙做生意,也不是合伙开公司。生意赔了,可以东山再起,公司倒闭了,可以各有各的路。
婚姻就远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是孩子,无论孩子多么独立,都不愿意看到父母分崩离析的局面。
      一家人,可以鸡飞狗跳,可以一地鸡毛,可以狼烟四起,就是不要灰飞烟灭。痛彻心扉的是孩子,撕心裂肺的也是孩子,嘴上不说心里的痛,无人知晓。
父母重组家庭,孩子能不能接受彼此,还有大有人在的为人父母的人,把自己跟那个已经不再相爱的人,甚至识作愁人的人生的孩子也识作“外人”,就像歌曲中唱的那样“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一个,哪里才是我的家”。
想想孩子,有良知的一方,会不会反思,有什么深仇大恨?退一步,让一让,少说两句,给对方一个改过的机会。都有可能还是一家人,还是风雨同舟的亲人。
夫妻两个人,都好说。本来就没有关系,分手也不会伤痛。大不了就是嫁错了人,看走了眼,损失了十几甚至几十年的青春,认倒霉。两不相欠,互不相见。
孩子呢?他们做不到。互不相欠。再不相见。想见,何其难!难!难!难!最难的是孩子。
所以,婚姻呢?慎之又慎!千万不能草率。更不能心血来潮就生儿育女。
冷静思考一下,组建家庭,是要柴米油盐酱醋茶,人情往来,养育儿女,花销巨大,男人,主要是男人,有没有这个能力,养家糊口。这是最根本的,
有的男士说了,不是夫妻共同撑起这个家吗?我们可不想找个情吃坐穿的没有职业的女人。我们要找的女人,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在外呼风唤雨,回家伺候老公,饭菜烧得好,衣服洗的好,孩子带得好,公婆孝敬的好,亲朋好友相处的好,
我说,今天的男人都不是男人了,比玉皇大帝还玉皇大帝。古代的皇帝,都没有你会排场。他们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加起来,也干不过你老婆。
这样的女人有吗?
当今社会,不乏其人!
乖乖,你真遇到这样的女人,恐怕,你的男性功能退化为零了。
我见过一个盲人,开按摩店的,媳妇是正常人,儿子也很健康,闲聊之际,他说一个月开销8000多,我很好奇,怎么那么多,看他生意也不是太好,人家这样回答,自己有看不见,媳妇一个人带孩子做饭太累了,家里请了一个保姆,开销就大了。
我立刻开悟了!
那些离婚的女人,都是累跑的。
一个男人,还赶不上一个盲人,人家留得住媳妇,咱本事那么大,咋还留不住一个女人,孩子的妈妈?要知道,这个女人,离开这个家的时候,是多么的不舍。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家,付出了全部的生命,不是绝望透顶,不是看不到一丝的温暖,她不会在风烛残年,把自己扔在大街上,想都没想,啥也不想了,净身出户的很多很多,
可以想象,这个男人,一般朋友都算不上。太不够朋友了。更不配做父亲,不用说做当家人。
兄弟们,你不能养家糊口,让老婆出去赚钱,带孩子做家务,等等等等,累不死,也得委屈死。能活下来,就是命不该绝。
女孩子们,找个男朋友,必须有让你过好日子的能力,同事,必须爱你,一定一定,挑一个强壮有力的男人,有保护你的能力,别人欺负你,他挺身而出,不然,要男人干啥!
婚姻,男人不能遮风挡雨,只配打光棍。
优胜劣汰,是这个社会的法则。为什么,这么多的渣男,都能谈到老婆,是女孩子太相信渣男的甜言蜜语和小恩小惠。
擦亮眼睛,不要跳进火坑。
婚姻不是儿戏。
我经历了失败,惨痛的教训,痛定思痛,
真理啊!请收藏加转发,愿每一个女孩子,都有一个优雅美丽的人生。千万不要嫁给,没有能力的男人,爱是需要能力的,
没有能力的男人,根本不懂什么是爱自己的女人。
切记!切记!切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示全部楼层
为毛老子总也抢不到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鼎力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络问答

GMT+8, 2026-3-1 03:02 , Processed in 3.91733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