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重出江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通用!

发表于 2025-12-29 14:41:36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重出江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通用!

司法部公布了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审查核查、审核认定、证书颁发等内容,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服务管理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 A、B、C证书的适用范围有何不同?哪些人群可申请呢?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损毁的,是否可以申请更换新的证书
  •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如何调转档案?
  • 在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Q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A1:在2002年实施司法考试制度时,司法部根据应试人员报名条件、合格分数线和适用范围不同,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A类、B类和C类。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规定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B类和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也就是说,取得B类证书的同学,不用再次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其证书即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证”负担减轻了不少喔~

Q2:具备何种条件,可以取得A类、B类或者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2:司法部根据下列情形,授予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9条、第22条规定的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23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9条、第22条、第23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颁发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Q3: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如何取得A类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3: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如果想要取得A类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重新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后,就可以申请授予A类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别忘了,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已取得的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证书自作出授予新的法律职业资格决定之日起自动失效。

Q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损毁的,是否可以申请更换新的证书?
A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遗失、损毁纸质证书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不可以申请更换新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Q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如何调转档案?
A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需要调转档案的,由本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向调入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Q6:《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A6:《管理办法》共5章28条,包括总则,申请受理和审查、核查,审核认定和证书颁发,服务和管理以及附则一是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根据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实行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分级审核的方式,明确了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二是实行法律职业资格分别管理。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实践,对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A类、B类、C类三类,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和衔接措施。三是提高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档案网上管理以及档案网上流转等方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法律职业资格电子证照,向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发放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是完善相关服务举措。建立公开公示制度,规定受理机关要公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建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期限规定,对司法部和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工作期限等作出了规定。强化行政许可相对人救济权利,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撤销法律职业资格等处理决定的,告知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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