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出台纠正冤假错案的法律

发表于 2026-2-18 05:03:12 | [复制链接]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强烈呼吁出台纠正冤假错案的法律

冤假错案是动摇国本的主要破坏力量。现有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冤假错案投诉无门。本人亲身经历冤假错案带来的巨大伤害。
小区出新,施工方中建八局违反国家建设标准规定,铺设透水混凝土路面,不做排水,造成我家中严重潮湿,衣物霉坏,地面开裂等情况。
本案简单,申请有关专业机构鉴定,责任自然分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汪德全法官在审理本案中为达到帮助被告方胜诉的目的,千方百计阻挠鉴定,因为他知道责任在于施工方,只有造成控告人举证不能的结果,才能判我败诉。所以他采取先设陷阱,后下套,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光彩手段,诱骗我把申请鉴定事项超出一审范围,结果正如他所愿。
汪法官;你把鉴定申请重写一下,申请你家房屋墙体开裂、地面开裂,就是地面墙体开裂与回潮,中建八局路面不做排水施工,有没有因果关系。(电话录音)
汪法官;你现在不需要鉴定那么多内容,你只要鉴定就是你家的墙面开裂、阳台下沉,跟还有那个墙壁不是防潮吗,跟他这次施工有没有关联?(电话录音)
汪法官;你这个案子鉴定,我可以给你鉴定,就是说潮湿、开裂关联性鉴定(电话录音)
汪法官;我跟你讲政府有些项目他是糊差事,他就是为了面子好看,不管你质量怎么样,怎么危害,他不会考虑这么多。(电话录音)
我按照汪法官要求重新写了鉴定事项,判决却不予准许鉴定(见判决书11页;其本案二审申请对被上诉人施工未做排水沟与房屋潮湿关联性鉴定,本院不予准许。二审中,上诉人主张其房屋地面、屋顶、墙体开始出现开裂,地基下沉等事由,并要求鉴定,因超出一审审理范围,双方应另行解决,二审对此不予处理。)
法院审理我的案件中的一系列违法事实;
(一),一、二审判决错误认定法律关系性质
(1)一审判决认定;“本案系原告主张侵权赔偿”
(2021)苏0106民初4857号判决书第6页)
(2)被告认为;“本案是侵权之诉”
(2021)苏0106民初4857号判决书第5页)
(3)二审判决认定;“中建八局、泛华公司、新厦公司不同意鉴定,表示本案系侵权责任纠纷”
(2021)苏01民终10904号第7页)
(4)二审判决认定;“这个案件是侵权之诉”
((2021)苏01民终10904号2021,11,25日下午庭审笔录第22页)
法院、被告、原告都认为本案是侵权责任之诉,法院不顾我的反对认定本案法律关系性质为“物权保护之诉”。
(二),违反法律规定,确定案由错误
法院把案由定为“物权保护纠纷”是适用已经失效的案由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2020}347号;具体适用时,涉及侵权责任纠纷的,为明确和统一法律适用问题,应当先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列出的具体案由;
法〔2020〕346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三十一 侵权责任纠纷381,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7)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一、二审不理会我提出的法律依据和强烈反对,把案由定为“物权保护纠纷”。
(三),举证责任分配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293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法》 第37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则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
74,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强行把举证责任分配给我,使我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举证责任。然后想方设法阻挠鉴定,因不准许鉴定,导致我无法举证,以举证不力为由判我败诉。
依据司法程序,我向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驳回。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不支持。向省检察院申请复议,不复议。对我提出的法律依据和录音证据,高院,检察院装看不见,江苏省检察院的答复;枉法裁判罪很严格,汪德全够不上枉法裁判罪,,要我去纪委反映。我向市纪委反映,回复;涉诉事项向有关机关反映,去第三巡回法庭申诉,回答,依据法律,检察院不支持的案子法院不受理。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违纪中心举报,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业务部门的工作范围,不符合督察部门受理条件,”向最高检察院反映转回省检察院处理,省检察院答复;“已经答复”。
我的案子法院在审理时,法官不遵守法律,当我申诉时,都又与我讲不受理的有关规定。我听到最多的说辞;一审、二审,高院、检察院都认为你的案件没有错,你认为有问题就有问题啦。按照一般人的思维,四级司法机关判的案子不会有错,但这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基础上,一旦操纵法律的人不公正,冤假错案就会产生。
法官敢如此枉法裁判,皆因其滥用权力而得不到有效的惩罚。亲身经历的不公,强烈呼吁出台纠正冤假错案的法律,给遭受冤假错案的老百姓一条路走。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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